每日新报记者郭晓莹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,天津对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作出调整,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,更好保障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基本生。
据了解,此次待遇待遇。2014年年底前享四级工伤人员(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:一级伤残290元,二级伤残280元,三级伤残270元,四级伤残260元。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,具体标准是一级2820元、二级2697元、三级2575元、四级2452元。
2014年年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(包括退职人员),根据伤残
2014年年底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,配偶每人哈尔滨治疗癫痫病医院有哪些每月增加113元,很低发放标准1246元;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5元,很低发放标准934元。
新的待遇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。